[摘要] 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为支持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高额度为120万
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为支持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高额度为120万元。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高额度为80万元。
通知指出,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再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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