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元旦期间,荣昌的王女士在綦江定了套房子,交了3万定金,签了意向协议,可过了协议约定的后签合同期限,开发商都一直不与其签购房合同。后,王女士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开发商竟干脆的退还了。“我感觉他们根本不想卖这套房子。”近日,王女士告诉记者。
元旦期间,荣昌的王女士在綦江定了套房子,交了3万定金,签了意向协议,可过了协议约定的后签合同期限,开发商都一直不与其签购房合同。后,王女士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开发商竟干脆的退还了。“我感觉他们根本不想卖这套房子。”近日,王女士告诉记者。
王女士称,购房意向协议上写明,她需在1月10日之前交付首付款并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如在1月10日前反悔,需交3000元的违约金,可开发商竟称网签系统坏了,一直不与其签订合同。“我仔细看了购房意向协议书,上面仅对买房者违约进行了责任约定,我认为开发商存在违约。”王女士表示。
近日,记者致电该楼盘销售部,一名销售部的工作人员表示,王女士在12日当天非要他们少房价,他们才按其要求退了定金。记者随即询问,为何过了协议约定的期限还不与王女士签订正式合同,该工作人员却表示,不了解详情。
对此,重庆昂正律师事务所杨朝敏律师介绍,王女士可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终认定开发商违约,就算开发商利用格式合同规避责任风险,但按照定金法则,开发商也可能被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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